(一)
昨天很嘔,急著出門又忘記帶手機 (好幾次)。中午我要連絡他人來接我去國家圖書館忙自己的電腦。沒手機可以打。我就向陳麗珠師姐借辦公室電話。我才講2句就掛斷。助理在旁邊向我收10元撥電話費。好貴。我是來當義工,我跟團體沒有計較,這一些辦事的全職人員真沒有人情味。
我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遠遠比他們全職人員還要多的時間和體力精神。她們有薪水有飯吃,我沒有薪水還要吃自己哩。師父養了一群拿十方財的米虫。(是來管義工),這個團體全職人員要好好加強訓練。真正投入最大的是我們身穿黃背心的義工,我們才是團體裡拼血流汗勇悍出征的大將軍。
(二)
登記供養金時,我眼尾有掃射到附近一台影印機,有師姐在影印,我看到這位師姐她是文宣組的淑玲 (全職) 在影印機做影印。我背上書包正要走過去跟她理論,討回我的公道。我要問她:「妳憑什麼趕走師父的弟子 (我) ,祈願法會我是來當義工,妳趕我,讓我當眾抱著棉被哭回去。」
當我要接近她時。她已在和她的上司 (學長) 在說話,我不便打擾。我站在電梯門口等他們談完。電梯來了(開門),電梯內的人叫我趕緊進來。我又失去機會。
師父每次都這樣在阻我和她吵架洗我內心的冤屈。想必文宣組的淑玲 (全職),她身旁有許多看不見的護法身在保護她,不讓我趁虛而入。
上一次10月15日師父圓局日 (13樓法會上),我有看到她出現在擁塞人群中,我要追去擋住她路,又被一群擁塞人群混不見她人影。
又有一次在佛七供燈時,我看到她在供燈,我不吵她,等她供完,我要找她算帳。但是不一會兒人人都是穿一樣的灰色居士制服,她又混在人群中不見人。
找報復也是要有資糧的,資糧不足。
但是我都看的出來,淑玲她每一次在我們法會時都有看到我,她眼神中有懺悔心,她眼光有目視到我時,她都不敢正面看我,她頭就低下去。
那麼她為何不勇敢向我道歉說對不起。如果她當面向我陪罪,我就會釋懷,跟她化清恩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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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悲
你知道嗎?你做的是恩將仇報的事嗎!
法人的全職同修是在保護你的業,你卻是對他們報怨連連。
你那麼努力在團體作義工,是會積集很多的資糧沒錯,
但別別業,感別別果,
法人的資財是十方的善財,是三寶的財物,
如果,你隨意的取用(就是犯了盜業),盜取三寶的財物是很重很重的重業,
難道你想做這種賠本(賠大本)的生意嗎?
法人的同修,都非常謹慎自己的業,
是真的以廣論裡所說業果的法則,如實地在觀待自己生命,
所以,他們當然也會幫忙所有在法人的同修,
所以,請你停止所有的抱怨,
師父說,他創辦法人事業,是希望我們學了廣論之後,
有一個可以實際練習行持,歷事練心,讓大家觀功念恩的環境,
早期,法人同修不懂這個內涵,著於事項,大家互相爭吵,
師父曾說,創辦法人是為了幫助我們,如果這樣,他就把法人關了。
如果,你想透過法人作義工,集資淨罪,
請你學習觀功念恩,時時念恩師父給你這麼好的環境學習,
不要覺得是自己貢獻了多少給法人,
法人也沒有養了一群米蟲,
大家都是在學法的路上努力付出,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增上,
法人的全職所付出的努力,也不是你看得見的,
(很多人是捨棄了世間的高薪,來法人領取一個月一萬元的小錢,甚至是完全不領錢的)
何況,你看得對,對你也沒什麼好處,
你看得錯,那對你的損失可是太大太大了…
還有,你那麼好樂去佛七,除了佛七的學習,
應該也是認識了受戒的殊勝功德,知道八戒對自己的增上生有絕對的好處,
你應該要很珍惜,在受戒期間,好好的保護自己的身語意三業才是,
結果,你不好好地謹守三業,認真學習,
卻是在想著報復,真的是好可惜!好可惜!
喜捨 合十 2009/10/26 (星期一) 上午 11:03
廣論P131 倒數第四行 至 P132 倒數第七行 (師父錄音帶 第五十五卷 B 面)
【◎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。
由福田門故力大者。謂於三寶、尊重、似尊、父母等所,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,能得大福及大罪故。】
【此復猶如《念住經》云:「從佛法僧,雖取少許亦成重大。若不與取佛法僧物,仍以彼等同類奉還。盜佛法者,即得清淨,盜僧伽者,乃至未受不得清淨,福田重故。若盜食物,當墮有情大那落迦,若非食物,則當生於諸獄間隙,無間近邊極黑暗處。」】
【《日藏經》中特說犯戒,受用僧物少許,或葉或華或果,當生有情大那落迦,設經長夜而得脫離,復當生於曠野尸林,無手乏足諸旁生類,及無手足盲餓鬼中,經歷多年恆受苦等極大過患。】
【又說已施僧眾苾芻,雖諸華等,自不應用,不應轉與諸居家者,諸居家者,不應受用,罪亦極重。
即前經云:
「寧以諸利劍,割斷自支體,已施僧伽物,不與在家者。
寧食熱鐵丸,火燄極熾猛,不應於僧中,受用僧伽業。
寧取食猛火,量等須迷盧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財物。
寧破一切體,貫諸大丳上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財物。
寧入諸舍宅,火炭遍充滿,不以居家身,夜宿僧房舍。」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