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德育古鑒》記有一則孝子公案:
以前有一楊孝子,雙親極其貧寒,體弱多病,長年臥榻,除衣食外,尚須支付頗多藥費,生活窘迫。
楊孝子不顧羞恥,乞討維生,將乞討所得食物供養父母。
若父母未飽,即便再餓亦不敢先食,定待父母飽餐後才肯進食。
偶有美食,皆是跪於父母前,奉獻父母。
其非但於物質上如是照顧雙親,滿足彼等衣食,且想方設法令雙親心情愉快。
其自編山歌,於雙親前又唱又跳,逗父母開心。
如是經過十幾年,當地人們悉皆被其孝心感動。
後父母相繼離世,孝子將乞討所得買了兩具棺材,且不顧惜自己受寒,脫下衣服做殮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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